房屋中介市场乱相频出 市场监管措施缺失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2013-08-07 11:07 字号:T|T

据统计,2013年上半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房屋中介投诉158件,投诉前三位的分别是营销合同(55件),虚假宣传(42件),交易价格(29件)。

近年来,由于各地住房限购政策、房价居高不下等原因,促使二手房屋买卖、出租交易数量增多。面对巨大的利益,房屋中介机构数量增多,从业人员随之增加。但由于提供中介服务的部分房屋中介机构和人员行为不规范,交易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原因,造成因房屋中介违规操作引发的法律纠纷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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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中介布陷阱 法律纠纷数不清

 提供虚假信息、一房二卖、霸王条款、差价变佣金

“房屋中介公司违规操作现象较为多见,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在买卖双方之间传递虚假信息等常常发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黄杨介绍,近期,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中介隐瞒房屋交易真实情况导致合同被迫解除的案件。

李先生,辛辛苦苦攒下一笔钱,就想在北京买一套房子。2012年7月,经家和伟业公司介绍,李先生与卖房人刘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充满戏剧性的是,本以为房子将到手的李先生却被告知:刘先生2012年6月已独家委托链家公司出售房屋,如果将房子卖给李先生的话,将对链家公司构成违约。经协商,刘、李二人双方只好私下解除了合同。然而,让李先生想不到的是,他竟被家和伟业公司以拒绝支付3万元中介代理费告上法庭。

“房子没买成,还惹上了官司。”李先生越想越气愤,“家和伟业公司没弄清楚刘先生已独家委托链家公司出售房屋,就让我和卖房人签合同。房子没有买成,为什么还要我支付中介费?”而家和伟业公司中介人员则辩解:“我提供了中介服务,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不管结果如何,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报酬。”

法院多次试图调解,但双方都不肯让步。法官认为,作为专业的房屋中介机构,家和伟业公司没有尽到中介义务,未仔细核实卖房人是否已解除对链家公司的独家委托,最终导致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认定家和伟业公司在中介服务中存在一定过错。虽然在此过程中,刘先生也有一定责任,但按照我国民事纠纷“不告不理”的原则,家和伟业公司只是将李先生作为被告,所以法院只能处理家和伟业公司与李先生之间的纠纷。

近日,法院判决,驳回家和伟业公司的诉讼请求,买房人李先生无需支付中介代理费及滞纳金。

在激烈的房屋中介市场竞争中,类似这样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由于信息不对称,房屋中介公司利用信息优势,差价变佣金,炒卖房屋,对房屋价格的上涨推波助澜。另外,近期曝光的经纪人携客户购房款逃跑事件,也暴露出房屋中介公司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符启林介绍道。除了上述问题,房屋中介市场还存在一房二卖、低进高出赚取巨额差价、签订不规范合同或霸王条款、房屋中介人员未取得执业资格而从事交易活动等不规范行为。

针对房屋中介市场的种种乱象,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今年下半年将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屋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房屋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屋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房屋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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