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合同中要分清订金还是定金 避免吃大亏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2013-06-07 07:40 字号:T|T

定金能退吗?订金和定金有何区别?

在房产市场上,有关定金的纠纷成为投诉焦点。日前,省消协提醒消费者:签合同要慎重,定金、订金要分清。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产交易量越来越多。日前,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3月份以来,全省房地产销售市场回暖,但同时,有关房地产的投诉也日渐增多。

省消协结合近期消费者咨询与投诉的热点问题,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房屋交易中的陷阱。

案例回放:

消费者要求双倍返还订金被驳回

前段时间,消费者张先生在一房地产开发商处,看中一套59.69平方米的住房。由于该小区交通方便,环境优雅,张先生比较心仪,便按照房产公司销售人员的要求,缴纳了2万元的订金。

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张先生提前缴纳订金定下房子,余款在15天内交清。然而,过了10天,张先生再到房产公司交余款时,却被告之房屋已被他人买走。张先生非常生气,要求开发商退还2万元订金,并再付2万元赔偿金。但开发商对张先生的要求置之不理,只退给了他2万元钱。

张先生一气之下将开发商告到法院。经过审理,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在这一案件中,张先生一定是把‘订金’当成了‘定金’,像这种情况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有发生。”省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说。

案例解析:

订金不是定金

针对上述案例反映出的问题,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从近期受理消费者咨询与投诉的情况来看,人们对“定金”和“订金”往往混淆不清,成为房产类投诉的热点问题。对此,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时一定要警惕,千万别把此“订”当彼“定”。

既然“定金”和“订金”并不相同,那么,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

据介绍,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其属于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这是在没有第三方参加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采取的保障合同履行的措施。

然而,订金,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预付款”,却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房产交易合同订金还是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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