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专项治理24项房地产违规行为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3-05-23 07:30 字号:T|T

摘要:6月份石市住房局将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规范到位、处罚到位。对问题严重的,在处罚的同时给予公开曝光。

“订房款都交了,但是后来项目迟迟不开工,现在找开发商退款人家不给退,怎么办?”本报读者近日致电本报求助,好不容易攒钱准备买房却遭遇烦心事。近期楼市量价齐涨,楼盘广告满天飞,楼盘销售过程中难免良莠不齐。记者从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该局已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活动,主要针对是否存在擅自预(销)售行为、是否存在捂盘惜售等五大项共计24类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此次专项治理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石家庄市房产市场稽查大队投诉电话:87018315。

石市住房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将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在建在售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做到“监管无缝隙,项目全覆盖”;对房产经纪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近期业务拓展较快,群众投诉较多的房产经纪机构要进行重点检查。

6月份石市住房局将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规范到位、处罚到位。对问题严重的,在处罚的同时给予公开曝光。

据介绍,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24类违规行为。具体包括:

擅自预(销)售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以认购(包括预订、登记、选号等)或办理VIP卡等各种形式,违规收取各类定金(订金)或预售款性质的“诚信金”、“意向金”;

不具备预售条件,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过期无效)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不具备资格的机构代理预(销)售商品房。

捂盘惜售:

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是否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是否存在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行为。

销售现场违规:

是否公示有关证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

是否公开全部房源和价格,是否将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权利状态(如查封、抵押、限制)等预(销)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是否采取虚假手段营造楼盘旺销的氛围、哄抬房价,或者纵容工作人员、雇佣他人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等。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石家庄治理房地产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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