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验房先缴费 邢台新世纪嘉园怡景苑业主遇霸道交房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3-05-09 06:56 字号:T|T

摘要:按照国家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必须具备“两书一证一表”,才符合交房的条件。“两书”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证”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一表”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

2010年,李女士在邢台市桥东区新世纪嘉园怡景苑购置一套房子,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1年年底,但直到2013年3月下旬,开发商邢台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才通知她交房。李女士兴冲冲地准备验房时,发现“收房”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房子验收合格了吗?

日前,记者陪同李女士及其他业主来到邢台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地方。交房时,李女士要求查看该项目的各项证件,工作人员只提供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当问起为何没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时,工作人员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回答李女士的问题,表示该楼盘证件齐全,且在缴费后可取得本房屋的“两书”。

在李女士等20多名购房业主的强烈要求下,开发商提供了一份《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在报告中只体现“本项目经验收大体合格”等字样,但并未体现该项目是否为李女士所购置的新世纪嘉园怡景苑38号楼。于是,李女士等业主再次咨询房地产商,却得到了“这就是房屋验收合格的证件”的回复,其他证件仍旧无法提供。

按照国家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必须具备“两书一证一表”,才符合交房的条件。“两书”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证”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一表”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和李女士一样,20多名业主惴惴不安,“我们买的房子到底验收合格了吗?”

收房程序该听谁的?

除了证件无法明确提供外,李女士想先看看房子,却遭遇了房地产公司要求的“先缴费再验房”,并称此为公司规定的交房流程。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消费者所购房产在交房时应由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与业主一并进行验房,对房屋内各项建筑、设施进行验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登记整改,达到业主满意后,经双方签字、缴纳相关费用后,验房完成。

多名业主要求验房后再缴费,但遭到了房地产公司的拒绝。李女士告诉记者,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说过先验房再缴费的事情。

收费项目谁说了算?

在李女士拿到的交房通知单上,记者看到,契税、违约金、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项目写得很明白,但费用的收取却不清楚,比如契税统一按3%收取,不管你的房子面积多大、是否为首套房。国家规定房本办理费80元/套,该项目却要交1000元,虽然标明多退少补,但为什么高出了规定的十几倍,业主们很不解。有线电视接口费为260元,但记者向当地物价部门核实,有线电视接口费已经不允许收取。

记者随后就上述问题致电邢台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这是公司规定,其他问题不清楚。

李女士不明白,国家法律法规的出台、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都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可是在房地产公司那里成了一纸空文,消费者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明明白白地收房怎么就这么难?!“如果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收了房子,回头房子再出现别的问题,该去找谁?”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霸道交房想验房须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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