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没办下买方延期付尾款 卖方拒绝交房(2)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钱江晚报 发布日期:2013-04-11 15:06 字号:T|T

卖方:

付了违约金,我会退还那50万元

陈女士是杭州人,但现在上海的一家外企工作,她卖房子,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

“我在上海工作了,希望卖了杭州的这套房子,然后在上海购房入户,把孩子的户口也迁过去,这样能读个更好的学校。”

陈女士说,他和老吴都是老百姓,自己能体会的,所以当时老吴一时筹不出尾款,也能够理解。“他只要在去年11月上旬以前汇款,我就算了。”

但是,现在老吴汇款的时间大大超过了最后期限,自己当然要按照合同办事。

陈女士的意见是:只要对方付了违约金,自己马上会把50万元房款退还的。

对于自己委托原庆房地产租房,她也有说法。

“我向华邦中介发过律师函,和老吴的这次交易也没成功,这套房子就还是我的。”所以,陈女士认为,自己有权处理自己名下的房产。

“老吴一直是通过中介和我联系的,我决定4月中下旬来杭州解决这件事,真的不行,我会诉诸法律解决。”陈女士如是说。

昨天下午,记者也找到了华邦中介清江分公司,一位负责人说当时负责此单的张姓业务员已经离职,分公司对此事暂时不发表意见。

不远处就是原庆中介,当时与陈女士联系的业务员表示,业务办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希望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就此记者咨询了海浩律师事务所的李慧律师。李律师表示,这个案例的症结在于: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是否解除了,若解除了,是否是合法解除?如果诉诸法律,这个问题需要法院进一步判定,从而才能做出判决。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延期付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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