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没办下买方延期付尾款 卖方拒绝交房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钱江晚报 发布日期:2013-04-11 15:06 字号:T|T

杭州夕照新村有套不大的房子,现在让买卖双方都很苦恼。

买方叫吴卸奶,他认为自己已经全额付清了113万元的房款,这房子理所当然就是自己的。

卖方叫陈丹清,她认为买方付尾款的时间大大超过了合同所约定的最后期限,理应付违约金,然后她会退还汇入自己账户的50万元。而这桩二手房交易不成,房子还是她自己的。

夹在他们中间的,是房产中介,现在也挺苦恼的。

老吴买房,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来在杭州有依有靠。陈女士卖房筹款,是为了在上海购房入户,好让自己的孩子在上海的好学校读书。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真希望,凭着这一点共同的心愿,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圆满解决这桩纠纷。

买方:

摆了20年肉摊,就想给儿子买房

老吴今年43岁,老家在兰溪,来杭州20年了,一直在清泰农贸市场卖猪肉。“我儿子20岁了,我希望凭我的积蓄,以孩子的名义在杭州买套房子,以后他就不愁了。”

于是,老吴找到了清江路上的华邦中介清江分公司。在中介的介绍下,他看中了吴女士的房子——夕照新村某幢102室。

这套房子面积51平方米,距离老吴自己位于商教苑的房子很近,他觉得以后儿子住过去,也能有个照应。

房子要价113万元。

去年9月,双方见面,签下转让协议,老吴先付了50万元。这笔钱现在已经转入陈女士的账户了。

剩下的63万怎么说呢?中介原先说好可以帮着办理按揭,但据老吴所说,去年11月中旬左右,中介突然说按揭办不下来,要再想办法。

老吴想来想去,抵押了自己商教苑的房子,又问朋友借了一点,凑齐63万,于今年1月14日转入中介账户。

虽然老吴拼命努力,但这他番折腾并不能逃过这次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一个硬伤——

当时签下的转让合同中约定,如果那63万元不在去年10月31日之前打入账户,老吴就算违约,要付22万元的违约金。

另外,老吴还发现,如今夕照新村的那套房子里又住进了新房客,对方租了一年,已经交了5万元的租金。

“按照转让合同,今年2月27日老租客是要搬走的,但现在又住进了新房客。”老吴一打听才知道,新房客是从清江路原庆房地产中介租下的房子。

老吴觉得这不对啊:“此时这套房子的三证都还在华邦中介,你陈女士如何能委托另一家中介租房呢?而且,我付清了全款,为啥你现在也迟迟不来和我办理过户手续?”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延期付尾款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