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新国五条”落地思路已明确 调控不放松 监管将加强(2)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2013-03-22 07:06 字号:T|T

摘要:记者从市住房局了解到,目前该局正在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积极进行研究落实的具体措施。

开展专项整治

建立企业信用平台

“将加大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规预(销)售、虚假宣传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违法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今年4月和8月分别开展一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整治;6月份对在我市注册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专项检查;10月至11月份开展对房产中介机构的专项检查整顿和业务法规的培训。

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加快制定《石家庄市房地产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房地产行业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及时对社会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查处力度,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降低保障准入“门槛”

制定保障房出售方案

“今年我市将建保障性住房3.8万套,具体建设任务已经落实,计划6月底前项目开工率达到50%以上。”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将加大社会力量建设保障房比重,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扩大通过市场或社会力量建设保障房的力度,探索将教师和医务人员周转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减轻市县两级财政压力。

我市还将深入推进保障房并轨,研究出台《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办法》,强力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四房”并轨,全面实施“租售并举”,制定保障房出售方案,开展购买意向调查,支持有条件的县(市)积极参与并轨试点工作。

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房分配机制。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进行综合评估,科学合理确定准入标准,适度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逐步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继续坚持“高考录取”分配模式,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指导各县(市)提前制定方案,确保项目竣工三个月内分配入住,避免因房屋空置造成资源浪费。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石家庄国五条石家庄国五条细则楼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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