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曝租房市场乱象:为招揽顾客随便贴房源信息(2)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半月谈 发布日期:2013-03-11 08:33 字号:T|T

摘要:随着房价不断高企,租房住的人越来越多。租房市场的发展是否有序、监管是否到位,关涉民生。然而,本刊记者近日在北京、广州、武汉等地调查时发现,提供虚假房源信息、合同暗藏“霸王条款”、随意提涨房租等市场乱象普遍存在。

租房市场内的逃税“黑洞”

“搜房”阶段的“乱花渐欲迷人眼”已经让租房者叫苦不迭,但真正窝火的还在入住之后。

华南农业大学的毕业生小郑在中山大学校门口附近的小区租了一个不到20平方米的小单间,和房东定好月租金850元,按季付,押金1000元。

刚开始,房东态度很好。但两个月后小郑因为换了工作,希望搬走,房东就不愿意退押金了,“很后悔和他商量时根本没想到撤租的事。”

由于目前租房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供需失衡现象,一些房主颇为强势。家住北京中国人民大学西门附近的郑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初在附近租了一套三居室,每月租金6500元,没想到前不久续租时,房主竟然一口价涨到8000元。

“房主说涨价是迫不得已,因为自己租住的房子也涨了一千块。”郑先生说,家人对周围的生活环境已比较适应,短时间内找不到别的住处,搬家不太现实。“最后我们被迫答应一次性付一年半的房租,房主才勉强把每月的租金降了300元。”

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时代庐峰小区的徐先生,在租房过程中更有新的发现。两年前,徐先生一家三口租了一套面积130平方米的三居室。“这算是附近最好的小区了,房子较新,靠近地铁,南北通透,每个月4500元的租金还是能接受的。”徐先生说,但没过多久,一个偶然的发现让他既震撼又感慨。

“一次跟邻居聊天,才知道原来这一层的6套房子都是我这个房东的,他们自己家住了两套,另外4套出租。”徐先生说,如果按照每套每月4500元的价格计算,房东4套房子一年的租金就是21.6万元!而且房东明确要求,房租只收现金,不同意银行卡转账。

不转账就不会留下任何记录,这笔房租就成了房东个人的“免税”收入。在一线大城市,这样的房东不在少数,如此推算,租房市场内逃、漏税的“黑洞”又该有多大呢?

租房市场缘何遭遇备案难题

目前,租房已经成为一线城市青年人解决居住问题的重要方式。专家表示,乱提价、租房陷阱、不退押金等乱象之所以屡禁不止,重要的原因是对房源没有纳入备案管理。

以广州为例,无论是政府还是比较大型的中介,都难以准确统计出全市租赁房源的总量。大型中介机构满堂红客户经理周锋估计,目前广州可租售的房源大约280万套。按照广州市政府规定的《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所有的房源都应该执行备案登记制度,但目前备案的房源非常有限。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发市场处处长刘震表示,2010年,武汉对全市租赁房屋有过粗略摸底,总数大约为30多万套。截至去年,备案量刚刚达到7万套,不足总量的三分之一。

尽管武汉市新修订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逾期不办理房屋备案的,对自然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但收效甚微。

一方面,出租人、承租人和中介等房屋租赁各环节均缺乏进行备案的主动性。记者采访中发现,除了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外,几乎很少有人了解房屋备案的情况。

另一方面,备案缺乏刚性约束,且因此产生的税负过高。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尽管管理办法有相对应的处罚措施,在房管部门缺乏执法权的背景下,备案制度缺乏刚性约束。租赁房屋备案后,需要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房屋租赁税”。

这一税费是各地根据2008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情况确定的。目前,北京市地税局对个人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租赁收入的5%。根据这一标准,上文中徐先生的房东如果足额纳税,每年需缴纳1.08万元。

湖北省也规定,对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五千元以下的,征收4%的“房屋租赁税”。目前武汉主城区住宅平均月租金已经接近两千元,按4%的税率计算,一年需纳税近800元,相当于每月多交近70元。根据规定,这部分费用是要由房主承担的。

家住武昌竹苑小区的徐东升有三套房屋出租,但是没有一套进行过正式备案。“我没打算去登记。如果登记了,就要交税,那肯定得提高房租,这样一来,租户肯定不愿意。”徐东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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