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挂帅“空气预警办”总指挥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3-01-30 07:00 字号:T|T

摘要: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试行)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石市开始首次试行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有效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

 连续的雾霾天气给省会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少困扰,如何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空气严重污染情形?昨日,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试行)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石市开始首次试行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有效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

市长任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成立石家庄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市长姜德果任总指挥,常务副市长王大虎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市长王大军、市政府秘书长孟胜林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要职责为,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启动、降级或解除空气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并组成督查组对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确定三级空气污染预警

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空气预警办”)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三种空气污染预警(不含沙尘暴天气):

重度污染日预警: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

严重污染日预警: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极重污染日预警: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实施范围:桥西区新华区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正定新区、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

空气污染预警及时发布

预警工作程序为: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编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简报以电子邮件报市空气预警办,并进行电话确认。

市空气预警办根据简报确定预警等级并制定相关应急措施,报领导批准后通知各单位立即执行。预警应急措施按预警期限到期自动解除。当AQI指数1天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发布重度污染日或严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当AQI指数1天达到极重污染(AQI指数≥500),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发布极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石家庄空气污染石家庄空气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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