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积金新规今起施行 缴交额将影响贷款 (3)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 东南网 发布日期:2013-01-01 11:21 字号:T|T

摘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提取规定》)和《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贷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原文件同时废止。昨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这两个政策的新旧变化做了解读。其中,公积金缴交额的多少,将影响贷款额度。

【提取政策】

偿还房贷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取

《提取规定》规定,在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而原政策未规定此时限。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人士说,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原政策购房提取后,满一年可提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而购房时未提取,可随时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而按新政策,即使购房时未提取,也只能等还贷一年后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还贷提取变化二,原政策还贷提取金额为上一年度还款(包括提前还款)金额。新《提取规定》规定,同一笔购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之和或申请提前还款的本金。有关人士解释,这主要是时间的区别,原来提前还款必须在一年内去申请公积金提取,但新政策打破了时间界限,你还多少就可以提多少。

还贷提取变化三,原政策规定提前还贷提取应提供还款凭证。新《提取规定》规定,可提交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或还款凭证)。

租房提取有总额限制

租房提取上,原规定是,房租支出超过职工家庭收入总额的15%部分可每年提取一次用于支付房租。按新规定,房租支出超过职工家庭收入总额15%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

同时,原政策租房提取应提供缴半年以上的租金收据。按新规定,租房提取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对此,一些市民表示,由于租房实际上难以提供发票,这一政策可能限制租房提取公积金。

新规定细化了建房提取,分为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两类。原政策需提供的购买材料收据现改为工程预(决)算书,提取的金额根据工程预(决)算书确定。

 

责任编辑:黄丽聪 关键字:怀特翰墨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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