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生育证 符合规定就给办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2-12-28 11:22 字号:T|T

摘要:近日,河北省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的《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近日,河北省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省人口计生委要求,在简化办证流程方面,要依据有关规定和办证需要提供资料,为群众办理相关证件,除此以外,严禁附加任何条件。

对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结,确因特殊情况在20个工作日的法定时限内无法办结的,要及时将原因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实行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名称;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省人口计生委指出,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对于流动育龄夫妻无法证明生育状况的,受理地对属省内流动人口的通过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等进行核查,属省外流动人口的通过河北省流动人口信息平台进行核查。信息核实确有困难等特殊情况,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对于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其它人群经核查无法证明生育状况的,也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

此外,如果群众有任何有关计生问题要反映或投诉,还可拨打“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

马上就访

生育证哪方便在哪办

“随着政策贯彻落实,今后流动人口办生育证越来越方便快捷了。”昨日,河北省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士解释说,流动人口要办生育证可以在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等至少两个地方办理,如果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不同,则可以在三个地方任选其一,哪方便在哪办。被流动育龄夫妻首选的地方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不能推诿,如果相关材料一次性齐全则要一次办理好,如果不全则要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如果不能直接办理则要负责 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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