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拉横幅维权被告上法庭 被判登报道歉各赔1.5万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重庆晚报 发布日期:2012-12-12 17:21 字号:T|T

摘要:业主购房后,认为房屋存在问题,于是拉横幅维权,并在横幅中使用了一些“刺眼”的文字,维权业主为此被状告侵犯房产商名誉权。

业主购房后,认为房屋存在问题,于是拉横幅维权,并在横幅中使用了一些“刺眼”的文字,维权业主为此被状告侵犯房产商名誉权。

昨天,南岸区法院向记者透露,该院在本月上旬调解此案,3名被告业主登报道歉,并各赔偿房产商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维权方式不当,就可能违法,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

业主拉横幅维权被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李睿称,这是一起商品房买卖维权引发的名誉侵权纠纷。

彭先生等业主购买了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协信集团)旗下开发商的精装房,业主认为协信集团旗下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问题,为此引发了维权事件。

协信集团诉称,2012年7月14日下午3时50分,彭先生等数十人,在协信星光时代广场的商场大门口集会。这些业主拉出横幅,长时间在广场上进行展示。业主拉的横幅中,写着“协信骗人”、“黑心开发商”等字眼。这些业主甚至一度进入商场,将大厅的舞台占领,展示他们的横幅。大约两小时后,在警方制止下,这些人才陆续散去。

7月15日,一些业主又分别来到协信星光时代广场和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的协信星光68广场拉横幅集会,引来无数市民驻足观看。

协信集团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称,“协信”是我市著名商标,协信集团还是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业主拉横幅使用了侮辱、诽谤性的文字,损害了企业法人人格,降低了社会评价,侵犯了集团公司的名誉权。为此,他们起诉3个维权业主,要求共同赔偿损失30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

业主当庭辩解称只是去围观

彭先生在庭上辩解,他参加了维权活动,但没有拉横幅,也没有制作横幅,更没去堵大门,他们也没有诽谤开发商。

被告的第二位和第三位业主均声称,她们没有参加这次维权活动,也没有拉横幅,只是去围观,打了一回酱油。

被告业主还称,他们以前不知道开发商上面还有个集团公司,他们只针对开发商。他们维权是开发商造成的,是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条件。他们维权不但是一个客观评价,同时也是言论自由。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业主拉横幅维权被告登报道歉各赔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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