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遇冷致地方财政危机 江苏多地政府高息集资(4)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2-11-28 08:13 字号:T|T

摘要:近期,江苏、云南、山东等多地出现县乡政府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借资”事件。在带有行政摊派融资的背后,是地方财政步入“贷款-城建-卖地-还贷-城建”的“怪圈”。

资金出现缺口,向职工借资

阜宁县去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县财政投入巨资进行城市建设,据称,造成财政缺口达数十亿元

据了解,地方政府融资的目的多数为周转基础建设所留下的“欠账”。

以此次融资的大丰市新丰镇为例,去年公共财政收入超亿元,在大丰市各乡镇处上游水平。

不过,2010年,大丰市将新丰镇划为“城北新区”,规划出地域20.58平方公里的新区框架。为快速完成“城北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大丰市新丰镇两年内投入4亿元,进行道路改造拓宽,征地拆迁等工程建设,目前已拉开“五纵三横”道路框架。

此次融资便与“城北新区”的建设有关。

参与融资的人士称,镇政府向他们借款时说,建设“城北新区”前期投入太大,资金出现缺口,才向职工借资。

对此,11月20日,该镇副镇长徐月康说,这么大的建设投入,借资(支付工人工资)只是为解“燃眉之急”。

徐月康说,向内部职工借资(支付工人工资)一般在年底和年中时,“差个千八万,就借资周转一下,但解决不了大问题。”

再比如,盐城市阜宁县去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县财政投入巨资进行城市建设,据称,造成财政缺口达数十亿元。

内部人士介绍,借资一般在年底。这时,绩效工资、路政工程、城建工程款需要结算,县财政就会向全县“吃财政饭”的职工借资。

11月21日,记者致电阜宁县主管财政的副县长王强,他对此未作回应。

靠“土地财政”还贷

公共财政任务很大一部分需要靠土地财政带来的延伸产品创收。其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基建等带来税收

年息10%以上的集资款,到期后如何偿还?

对此,多个集资的地方政府回答是,依靠土地财政还款,土地收入不足则依靠税收偿还。

11月19日,大丰市新丰镇副镇长徐月康说,去年该镇公共财政(不包括土地收益)完成1亿元,今年上级要求增幅35%,则是1.35亿元。

去年,公共财政上缴市财政后,返还五六千万元,而去年一年投入的基础建设资金就达2亿元。

在这2亿元中,大部分是土地出让金为主的非税收入,差额不足的部分,则向内部职工借资周转。

如今的大丰市新丰镇已拉开城市框架,主要干道以及路灯都已完工,路旁的绿化带也已建设完毕。

徐月康算了一笔账,新丰镇目前从村民手中征来土地为一万多元一亩,而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最差的地段也达30万元一亩,比较好的地段已达到100万元一亩。

这中间近百倍的差额归为镇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

徐月康说,今年1.35亿元的公共财政任务,其中很大一部分也需要靠土地财政带来的延伸产品创收。其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基建等都会带来税收。

而作为该镇龙头产业的纺织业,今年效益比往年都差,“能保证不亏损,持平就不错了。”徐月康说。

因此,向内部职工借资,也要靠出让土地来偿还。

据上述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介绍,地方财政压力逐渐加码,地方政府要增加财政收入,一方面是依靠招商引资扩大税收,另一方面,还要依靠“土地财政”所带来的非税收入。

同时,出让土地能带来房地产开发,让招商引资企业落地,一举多得。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地方财政土地财政政府高息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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