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二手房得知房子被查封 拒付中介费竟被追讨(2)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2-11-14 09:51 字号:T|T

摘要:自己所买房屋,因为上一手的交易,涉及房产证造假被冻结。后来房屋过户后,他又被中介追讨中介费和“每天1%”的违约金。而根据广州市仲裁委7月9日出具的《判决书》,张先生需要支付中介费和违约金。

对此,张先生说,房屋买卖成功是以过户为标志的,该中介没有服务到房屋过户,在房屋被查封之时,没有跟踪服务。同时,中介在其拿到房产证之后才催款,但是拿证并不是其中介公司服务的结果。

张先生还认为,房屋购买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都是由该中介公司引起,是因其工作人员王磊的伪造证件才造成房屋被查封的。

不过,根据7月9日广州仲裁委出具的《裁决书》,仲裁庭对于中介方提出的19290元的中介服务费、咨询费予以支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违约金总额以被申请人欠付的中介费19290元为限。

就此,记者向该公司求证时,客服部门张小姐表示,因为该案涉及民事案件,一切都是机密,对此公司不予回应。

律师:

不能证明恶意串通应履约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宇星表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张先生能证明房产中介一方与房产所有人存在恶意串通或知情不告,且导致交易房屋在买卖中途被查封的话,那么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过,如果张先生无法证明上述双方存在恶意串通行为,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假如是这种情况,张先生应该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中介费与服务费。”

此外,假如因为房屋所有人所导致交易中的房屋被查封,且未履行告知义务,张先生则可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线索提供:张先生

奖金:100元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购二手房房子被查封拒付中介费竟被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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