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交易完毕 原房主“赖户口”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日期:2012-10-24 09:16 字号:T|T

摘要:姜女士早在几个月前就付清了房款,并办理了房产交易手续,但当时没有考虑到户口问题,她和丈夫也就没把户口迁移到这处房产上。

市民姜女士几个月前在戚家庄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交易完毕后,原房主却不肯将户口迁走。因此,姜女士很担心自己的户口是否能落在这套住房上。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户政科民警答复,姜女士可以找到原房主协商,将户主定为姜女士本人,原房主则改为户口簿上的“非亲属”,两家短期内暂时共用一本户口簿。

姜女士早在几个月前就付清了房款,并办理了房产交易手续,但当时没有考虑到户口问题,她和丈夫也就没把户口迁移到这处房产上。近期,姜女士发觉自己怀孕,便想赶紧把户口落下,以方便孩子一出生就能办理户口。但她到派出所一打听才得知,原房主还没有把户口迁走。姜女士联系上了原房主,而对方目前在黑龙江,且表示想把户口留在威海,不肯把户口迁出这套房产。这可令姜女士十分为难,“我和对象都是外地人,买房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能在威海落下户口。现在感觉,虽然有了家,但没有户口就缺少归属感。”

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户政科了解到,姜女士作为房主,有权将自家人户口落在该处房产名下,原房主不迁出户口的行为不妥。但警方没有权利强行注销原房主的户口,姜女士只能继续找原房主协商,劝说原房主将户口迁出。如果原房主确实是暂时没有地方落户口或坚持不让步,姜女士可以到公安部门将户主改为本人,将原房主改为“非亲属”,两家暂时共用户口簿。公安部门会帮忙协调并敦促原房主尽快将户口迁出。

责任编辑:王丹 关键字:二手房已到手原房主“赖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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