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24-05-13 08:37 字号:T|T

摘要:5月11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更好地满足了新市民、青年人合理住房需求。新政策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为更好地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合理住房需求,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11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工作部署以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结合石家庄市居民租房提取的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租房提取的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

2.本人及配偶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及职工缴存所在县(市、区)家庭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符合石家庄市租住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2000元/人;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5000元/人。

三、符合石家庄市租住商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家庭,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职工及配偶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18000元/人。

四、租房提取提供的材料

1.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配偶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2.通过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租赁住房的,提供该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五、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每月提取一次,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政策规定金额。

新政策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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