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实施房产交易“带押过户”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牛城晚报 发布日期:2023-11-22 08:10 字号:T|T

摘要:11月20日,记者从邢台市住建局获悉,该市日前启动房产交易“带押过户”工作,居民出售存在抵押的住房时,不用提前还清贷款就可以完成交易过户。

11月20日,记者从邢台市住建局获悉,该市日前启动房产交易“带押过户”工作,居民出售存在抵押的住房时,不用提前还清贷款就可以完成交易过户。

据悉,日前,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邢台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分行等印发了《关于推行房产“带押交易”加强存量房资金监管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邢台市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积极对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协同市区金融部门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开展二手房资金监管业务,在二手房产“带押过户”过程中将定金、首付款、贷款资金及经纪服务费等一并纳入存量房资金监管。完成交易后,按合同约定的款项分别划转至出让方预留账户和原贷款银行。

邢台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实施的“带押过户”不仅涉及二手房,还覆盖了新建商品房。对于存在房产抵押的存量房,经买方、卖方、买方贷款银行、卖方贷款银行协商一致同意,带押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对于存在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房,经抵押权人(金融机构)、卖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买方三方一致同意,带押销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牛城晚报)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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