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修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日期:2023-09-27 08:11 字号:T|T

摘要: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日前修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明确监管银行确定方式、监管资金使用模式、各方主体法律责任等。修订后的办法9月9日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

河北日报讯(记者白增安)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日前修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明确监管银行确定方式、监管资金使用模式、各方主体法律责任等。修订后的办法9月9日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监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建立监管银行名录,每两年重新确定一次。监管银行与监管部门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开展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监管额度内资金按照主体结构封顶、二次结构完成等6个环节设置使用节点。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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