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来了

扫描到手机 置家有道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23-07-05 07:55 字号:T|T

摘要:7月3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石家庄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掐尖招生。

为认真做好2023年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7月3日,结合石家庄市实际,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石家庄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方式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掐尖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石家庄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市教育局网站http://sjzjyj.sjz.gov.cn/链接进入)(下同)进行报名。未被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学生按照片区就近安排入学。

公办学校招生报名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登记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2023年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选取37所公办小学,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之间小学毕业生跨区升入公办初中的,以及其他县(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入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就读公办初中的,需要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需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除37所改革试点校外)和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小学毕业生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的采取线下登记的方式进行,由其父母持身份证明、家庭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小学到片区所属学校登记报名,初中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

凡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必须同时在家庭住址所属片区,按照符合的上述情况,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其他县(市、区)报名入学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原则上小学采取登记入学,小升初可结合农村学区实际,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其他县(市、区)之间跨县(市、区)升学的,由转入县(市、区)教育局查验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户口簿、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区)转学证明表》(见附件)后办理。

公办学校招生方法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规调剂外,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石家庄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其中,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合法稳定居住的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六年、初中每三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户籍无房家庭,在非户籍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其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方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公民同步、属地负责、计划管理、随机派位、稳定有序”的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审批机关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小学招生对象需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全市民办学校招生统一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提前预报名,私下预录取结果一律无效。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并可选填1所学校作为第二志愿。双(多)胞胎子女填报信息时,家长可申请“双(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双(多)胞胎派位将产生一个派位结果,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

随机派位结果(含录取学生信息及每个报名学生派位号)由主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被录取的学生应在随机派位结果公布两日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报名条件,经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学生。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学生按照片区就近入学。被民办学校录取(含一贯制直升及单列计划)但不报到或报到后放弃入学的学生,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招生情况,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民办学校最终录取结果(包括随机派位结果和其他单列计划招生结果)由主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应与公布的录取结果一致。

(石家庄市教育局官网)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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