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发布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22-06-27 08:25 字号:T|T

摘要:6月23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了《石家庄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提示考生家长关注今年招生的几大变化,确保学生报名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燕都融媒体记者李会嫔)6月23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了《石家庄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提示考生家长关注今年招生的几大变化,确保学生报名录取工作顺利进行。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升学总成绩分值提高

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总成绩为640分,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40分。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含体育考试成绩30分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10分。

招生录取程序更加公开公正

2022年,全市22个县(市、区)域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以及在石市招生的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纳入“石家庄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服务平台”,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等“五个统一”,深入推进普通高中“阳光招生”。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更加规范

一是2022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由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30%减少到20%,招生计划由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主管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二是招生录取工作由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结束后由石家庄市教育局统一函告设区市教育局,并依据录取名单在“河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中通过其电子档案转移的申请,未经“招生服务平台”统一录取的学生,石市将不予认可,并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

中考录取批次增加

2022年度中考招生录取由2021年的五个批次增加到六个批次进行,分别为提前批:“3+4”本科、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第一批次: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二批次: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三批次: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志愿征集;第四批次:“3+2”、五年制高职学校;第五批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征集。第三批次和第五批次的志愿征集环节给未被任何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增加了录取机会。

分配生分配办法更加优化

2022年石市将有27所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享受分配生招生政策,较2021年增加2所。分配生录取分数线为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一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且不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控制线。

实行分配生制度是石市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起,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等五区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市直属高中学校)分配生不再以京广铁路为界按比例分配,将依据五区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将招生计划的80%直接均衡分配到以上五区的各初中学校。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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