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征房产税?其实已试点超十年 分析:征房地产税需稳字当先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21-08-19 08:41 字号:T|T

摘要:近日,朋友圈流传出一张上海市民缴纳房产税的缴税记录,市场一度传出上海近期开始征收房产税的消息。其实,这并非是一件新鲜事,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庆便率先对个人住房征税,至今已超十年。

近日,朋友圈流传出一张上海市民缴纳房产税的缴税记录,市场一度传出上海近期开始征收房产税的消息。

其实,这并非是一件新鲜事,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庆便率先对个人住房征税,至今已超十年。

值得一提的是,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提到“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而税收作为调节收入的主要方式之一,市场再度关注房产税的相关推进情况。

上海近期开征房产税?其实已试点11年

近日,上海某市民收到了一份《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该市民持有住房面积为83.7平方米,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为32670.48元,税率为0.4%,该住房年度应纳房产税为7656.65元。随后,市场一度传出上海近期开征房产税的消息。

其实,这并非新鲜事。早在201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便发通知称,自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按照规定,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在试点9年多后,2020年12月份,官方再度发布通知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请继续按照执行。

2020年12月31日,上海市财政局等多部门再次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答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的计算等问题。

不过,这份《通知》是因原《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即将到期,但由于税务系统机构改革,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已合并,原《通知》中“地税机关”的表述不宜继续使用。另外,上海市所有县级行政区已于2016年7月调整为市辖区,有关表述也需相应调整,因此需对原《通知》重新发文。

重新制定的《通知》仅对其中涉及税务机关及区县的表述进行了调整,文件名称、文件主要内容,均与原《通知》一致,未发生变化。

综上来看,上海自2011年试点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至今已超十年时间,并非是最近才发生的事情。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告诉贝壳财经记者,上海开征房产税是误读,上海和重庆在2011年已经推行了住房房产税的试点,此次网传的市民缴纳的房产税,是每年都要缴纳的,并无新意。

中央提加大税收对收入的调节力度,房地产税何时全面开征?

值得一提的是,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提到“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注意近期中央财经委提及的三次分配新提法,理性置业才是住房制度改革中购房者应有的思路。”严跃进称,各种“炒房致富”的不正之风,将面临严打和严管。

税收作为调节收入的主要方式之一,市场再度关注房产税的相关推进情况。

其实,此前的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便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平安证券研报称,广义的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包括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包括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狭义的房地产税通常指房产税。目前,国内房产税依据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

该观点认为,尽管房地产税改革总的原则仍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但房地产税立法环节较多、周期较长,预计短期全面开征可能性较小,未来,房地产税可能先试点后立法或试点与立法并行,试点经验为立法创造更好条件。

中信证券研报观点也认为,房地产税一直没有进入立法审议程序,说明相关调研及前期论证工作尚未完结。一方面,我国房产信息不充分和不完整的问题仍然存在,但仍有不动产未登记在册,同时尚未建立有效的房产价值评估机制;另一方面,虽然中国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较为顺利,但面临的形势更加错综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上升,房地产税的征收更需稳字当先,分步推进。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表示,整体看,房地产税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但目前来看,短期落地可能性不大。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侯润芳 胡萌 编辑 徐超 校对 卢茜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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