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房地产项目违规收600余万定金 被处罚后仍无证预售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21-03-25 08:20 字号:T|T

摘要:3月23日,沧州海兴县读者爆料称,该县城一房地产项目违规预售收取600余万元定金,于2017年被海兴县住建局处罚后仍一直无证预售,近期又发布公告将房子单价大幅上涨,引发业主强烈不满。

燕赵晚报讯(记者 于海宁)3月23日,沧州海兴县读者爆料称,该县城一房地产项目违规预售收取600余万元定金,于2017年被海兴县住建局处罚后仍一直无证预售,近期又发布公告将房子单价大幅上涨,引发业主强烈不满。

“为了能让孩子有一个好的教育环境,我于2014年11月20日在海兴县城鸿福花园售楼处购买了一套118.91平方米的住房,当时交了15万定金。”海兴县居民颜艳(化名)给记者出示了一张加盖开发商财务专用章的收据。然而,让颜艳没想到的是,交了定金后,其他购房手续的办理却遥遥无期了。颜艳多次找开发商协商,最终于2016年2月10日从开发商处拿到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编号为201602100007的合同显示:出卖人为黄骅市顺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兴鸿福花园分公司,土地编号为冀海国用(2016)第028号,规划用途为住宅,预售许可证号为海房预售证2016第012号,价格为每平方米3638元,交房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颜艳告诉记者,像她这样能拿到购房合同算是不错的。有的业主只拿到了一份优惠协议,有的业主手中的收据甚至连款项名目及印章都没有。

2021年2月25日,售楼处张贴了一份告知书,内容为海兴县鸿福花园3号、4号楼购房户,该项目五证齐全,定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开盘销售。如在2021年4月15日前未签订购房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到售楼处办理退款手续(无利息),售楼处有权对该楼房另行销售。

记者在鸿福花园售楼处发现,该楼盘3号住宅楼销售价目表均价为5702元每平方米。“如果按现在的价格,那我这套房子就得多交20多万。”颜艳无奈地说,开发商给他们的答复是,规划发生了变化,而且人工、原材料都在涨价,如果按之前的价格,房子根本盖不起来。经过多次磋商,有关部门介入协调,开发商对先期预交定金的业主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优惠,但业主对此并不认可,双方目前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记者来到海兴县住建局,房管股负责人郭新港说,在发现鸿福花园小区违规预售情况后,于2017年9月14日对开发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处收取定金总额1%(616万元×1%=6.16万元)的行政处罚。另据郭新港称,3号、4号楼预售证下发日期分别为2020年11月23日、30日,因此颜艳等业主在2020年11月份之前拿到的合同系假合同,如涉嫌诈骗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记者在业主提供的部分定金收据中发现,确如业主所讲,收款日期自2014年至2020年,违规预售时间持续长达六年之久,即使受到处罚之后,开发商的预售行为仍未停止。对此,海兴县住建局房管股负责人郭新港称,如果没有人举报的话,他们也很难监管到开发商的违规销售行为。

“自2014年11月份以来,鸿福花园3号、4号楼一直在销售,且销售之前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据知情业主章蓝(化名)反映。海兴县住建局房管股负责人郭新港称,对于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海兴县城管部门已对其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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