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21-02-18 08:27 字号:T|T

摘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1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

置家网消息,近日,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实施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通知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1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申请缓缴企业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填报《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备案书》,缓缴期满后,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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