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地产企业及中介公司将陆续复业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2020-02-24 08:01 字号:T|T

摘要:2月22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建局获悉,省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可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县(市、区)住建局验收合格后,允许开发企业售楼部和中介机构门店有序对外营业。

2月22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建局获悉,省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可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县(市、区)住建局验收合格后,允许开发企业售楼部和中介机构门店有序对外营业。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精神,省会房地产及中介公司将陆续复业,尽快恢复房地产业活力。”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场所有序复业的通知》,要求销售场所应配备体温测量设备,开发企业售楼部应配备安保人员;对进入销售场所人员进行严格体温测量,未佩戴口罩以及不配合体温测量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指定专人负责对进出销售场所的人员进行认真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体温、进入时间、离开时间以及接待顾问姓名等。

该《通知》明确,销售场所须配备充足的消毒设施和消毒用品,每天对接待场所进行定时消毒,消毒次数不少于四次;对高频次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桌椅等,要及时进行消毒;开发企业售楼部要设置隔离区,对发现体温异常的人员应及时在隔离区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辖区防疫部;销售场所工作人员每天须做好上岗记录,佩戴防护口罩,口罩更换符合防疫要求;工作人员每半天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发现异常及时进行隔离处置。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及中介企业复业期间,各县(市、区)住建局将加强巡查监管,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关停。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提示
获取数据失败,请检查网络链接是否已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