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起石家庄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至2.68元/立方米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9-06-15 21:32 字号:T|T

摘要:置家网消息,2019年6月15日起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40元/立方米上调为2.68元/立方米;其中配气价格由0.67元/立方米下调为0.63元/立方米。此次调整涉及石家庄市主城区(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户均月增支约2.94元。

置家网消息,2019年6月15日起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40元/立方米上调为2.68元/立方米;其中配气价格由0.67元/立方米下调为0.63元/立方米。此次调整涉及石家庄市主城区(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新三区(藁城、栾城、鹿泉区)参照执行,具体由当地政府确定。

6月14日,石家庄市发改委、市城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指通过城市燃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的天然气价格,含独立采暖用气价格;包括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等国家和省规定按居民用气价格计收气费的特定用户的用气价格。

理顺后第一、第二、第三阶梯销售价格分别为:2.68元/立方米、2.88元/立方米、3.3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计量周期、阶梯气价计算及收取方式继续执行市发改委《关于市区居民管道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17〕421号)有关规定。

低保户、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用气享受优惠政策,在第一阶梯气量内,销售价格优惠0.20元/立方米,超出第一阶梯气量部分不再优惠。

另外,用燃气采暖炉独立采暖用户,在规定采暖期内,执行第一阶梯价格。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平均气价2.78元/立方米执行。调整后,户均月增支约2.94元。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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