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9-04-11 08:03 字号:T|T

摘要:伴随4月份石市两部住房公积金新规“上岗”,涉及到住房贷款与公积金提取的一些政策变动成为近期读者咨询较多的问题。记者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针对贷款、房产套数认定原则、贷款额度,以及不同情况下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做出了便民解答。

伴随4月份石市两部住房公积金新规“上岗”,涉及到住房贷款与公积金提取的一些政策变动成为近期读者咨询较多的问题。记者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针对贷款、房产套数认定原则、贷款额度,以及不同情况下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做出了便民解答。

□本报记者 陈霞

全市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从4月1日起,《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业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通知》已正式实施。在严格审核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管理的同时,全市范围内已统一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查询证明,结合《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购房贷款情况,综合认定实有房屋套数。

最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在市内五区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统一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对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名下无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市区第二套自住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名下有房的,视为是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贷款时将严格审核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

此外,今后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严格审核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在审查购房人家庭收入、缴存基数等信息时,对缴存基数存疑的借款申请人,将要求其提供工资流水、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凭证等材料进行佐证,对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个贷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减少贷款额度或不予贷款。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24个月内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连续3期或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记录的或按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认定失信行为并在惩戒期间内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明显存在失信行为的,可视情况减少贷款额度或不予贷款。

缴存单位不得为非本单位职工代缴住房公积金;人力资源类单位不得为与本单位不存在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关系的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有权核实单位汇缴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通知》强调,缴存职工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或者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通过程序认定,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的,取消其5年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和贷款资格,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提取资金或者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解除委托贷款合同。

想提公积金还房贷?还款须满12个月后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在还款超过12个月后,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应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再分别按规定提供资料、核定可提取时间及金额。

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贷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提前结清贷款的,可提取结清日前账户余额,但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结清日前与上次提取日后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逾期产生的罚息,取整到百元。

冲抵还贷业务如何办理?

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后,可申请冲抵还贷业务。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不少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期还款额的6倍,作为固定留存额,其后公积金中心按月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冲抵还贷业务办理期间,不再办理偿还该笔贷款的提取业务。

职工婚前单独购房,且无住房按揭贷款的,只有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

职工婚前单独购房,且办有住房按揭贷款的,婚后配偶参与共同还款时,其配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按照第三十三条执行,另需提供夫妻双方签署的共同还款声明。

不动产权证按份共有的,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应按所占产权比例计算。

另外,按照公积金新规,所购住房近一年内进行两次以上交易(含两次)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买受人(包括配偶)须在该套住房最近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满一年后才可办理提取业务。

低保户如何提取公积金?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以下规定提供资料、核定可提取时间及金额:

提供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提取时间及金额:每年可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取整到百元。

遇突发事件如何提取公积金?

职工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以下规定提供资料、核定可提取时间及金额:

提供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鉴定证明、费用支出证明、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提取时间及金额: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自负费用,取整到百元。

这七类情况可销户提取余额

职工因下列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职工退休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职工出境定居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注销或出境定居证明;

职工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入学录取通知书、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职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住房公积金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