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人团伙套路贷坑害石家庄市在校生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9-01-24 06:52 字号:T|T

摘要:1月23日下午,河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并公布了“29人团伙套路贷坑害石家庄市在校生”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大案例。

1月23日下午,河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并公布了“29人团伙套路贷坑害石家庄市在校生”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大案例。

据悉,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300余件4100余人,提起公诉900余件4600余人,95%以上案件提起公诉,主要业务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500余件。依法快捕、快诉,对容城县丁氏家族、定兴县田氏家族、滦南县杨国全、沧州市石奎瑞、衡水市马立辉、魏县李怀军、辛集市吕光泽等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涉黑组织、恶势力团伙及时提起公诉,确保了办案效率。强化重点案件的挂牌督办,省检察院重点挂牌督办案件中共受理批准逮捕230余件830余人,其中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30余件490余人,涉恶案件90余件340余人;不捕50余人,追捕60余人;审查起诉90余件1000余人,其中8件涉黑案件一审已判决,9件涉黑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河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大案例

保定丁志杰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3年以来,被告人丁志杰利用其家族势力及经济基础,逐渐形成了以丁志杰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张宝、吕宏伟及孟岳(已死亡)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张智勇等十余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先后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放火、诈骗、抢劫、盗窃、敲诈勒索、聚众赌博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丁志杰、张宝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一案,于2018年9月27日,由保定市院检察长傅君佳亲自出庭支持公诉。2018年12月2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丁志杰死刑,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三年到八个月有期徒刑。

石家庄吕光泽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2年8月以来,吕光泽逐步笼络前科劣迹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插手民间纠纷扩大势力范围,先后在辛集市各地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等27起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7月26日,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依法对吕光泽等51名被告人向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1月15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吕光泽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对23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以及相应附加刑,其余29名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等罪,分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

唐山杨国全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6年六七月至2017年间,杨国全伙同杨其仲、杨向春等人共同出资建造大铁船,先后成立了当地群众俗称“大、小公司”的组织,逐步形成以杨国全、高荣光、高荣杰为组织领导者,以杨其仲、冯志刚等12人为骨干成员或积极参加者,以杨国新、李凤国等24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船队长管理渔民,在“公司”所圈占、控制的海域,杨国全、高荣光、高荣杰等人对加入“公司”的渔民予以划分网地、允许其进行捕捞作业;对未加入“公司”的渔民船只或者以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迫使其加入“公司”,或者进行拦截、驱逐,甚至以敲诈勒索、诬告陷害等手段,欺行霸市。

2018年5月25日滦州市检察院以被告人杨国全、高荣光、高荣杰等67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向滦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1月27日,滦州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杨国全、高荣光、高荣杰、杨其仲二十四年到二十二年有期徒刑,对其他2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十五年十个月至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其余39名被告人以保险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捕捞等罪分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及财产刑。

黄骅石奎瑞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自2016年起,石奎瑞为攫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石奎瑞为首,郭广元等7人为骨干成员,张帅等6人为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在黄骅、青县开设赌场、抽头牟利,先后实施绑架、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40余起,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10月11日,黄骅市检察院依法对石奎瑞等被告人向黄骅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6日黄骅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石奎瑞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抢劫罪等13个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郭广元等13名被告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等6个罪名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魏县李怀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自2011年5月起,李怀军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李怀军为首,被告人李明明、杨刚军等人为骨干,李兆峰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依托李怀军经营的翼龙贷魏县营运中心,长期从事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等活动,并先后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诬告陷害、妨害作证、伪证等犯罪活动45起。

2018年7月26日,魏县检察院依法对李怀军等25人向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9月14日,魏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八个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怀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对其余2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两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以及相应附加刑。

保定田玉德、田琦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被告人田玉德自2009年担任定兴县古庄营村党支部书记以来,逐渐把持基层政权。在京石高速改扩建期间,利用职权及家族影响力,承揽工程,并安排其子田琦出面负责签订、履行原材料供应合同。自2012年起,形成了以田玉德、田琦、张鼎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陈科印等9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多次组织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聚众赌博、销售伪劣产品等暴力性、胁迫性和有组织性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干扰、破坏了当地的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易县检察院于2018年6月11日将田琦等被告人以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向易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9月4日对田玉德等被告人涉嫌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追加起诉。2018年12月20日,易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田玉德、田琦二人有期徒刑十九年和有期徒刑十八年,对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七个月不等刑期。

石家庄谷静州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6年6月至2018年2月间,谷静州、腾庆亮等人为牟取不法利益,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犯罪。该组织以石家庄市内在校学生为主要对象,采取非法手段与被害人签订明显不公的借款合同,并制造银行资金转账记录,造成被害人已取得借款的假象后,又以“保证金”“家访费”“服务费”等名目将款项收回;在被害人还款过程中采用“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倒贷平账”等方式垒高被害人债务。该组织共有成员29人,结构稳固、分工明确,具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已于2018年11月20日依法对该案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31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谷静州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刑期以及相应附加刑。

衡水马立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999年,被告人马立辉来到衡水,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及东北籍老乡,在衡水打架斗殴、逞强斗狠、为非作恶,在伙同他人实施的两起严重刑事犯罪中,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此后马立辉等人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势力不断增强。2007年3月,初步形成了以马立辉为首,以被告人徐江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被告人马立辉的领导下,大肆进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赌博、强奸等违法犯罪活动25起,其中刑事犯罪案件21起,违法案件4起。在暴力犯罪中共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四人轻伤、七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衡水市检察院于2018年11月26日以被告人马立辉等2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其余14名被告人以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该案正在法院审理当中。

张家口刘慧泽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2010年以来,刘慧泽担任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外东窑子村村委会主任,长期干涉村“两委”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称霸一方,形成了以刘慧泽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先后实施盗窃、职务侵占、故意伤害、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7月25日,张家口市桥西区检察院对刘慧泽等6人依法以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向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张家口桥西区检察院严格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又于2018年8月29日对刘慧泽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罪依法追加起诉。

2018年10月15日,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慧泽有期徒刑七年,对其他两名恶势力成员及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以盗窃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两年到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附加刑。

邢台市桥西区检察院办理的马木沙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09年12月份,在邢台市经营兰州拉面的青海省籍人员成立了“邢台市兰州拉面协会”。该协会成立后,逐渐发展形成了以马孝忠(法院审理中)为首,马伊布拉、马木沙、绽尕西木(法院审理中)为骨干,其他人为成员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打着“兰州拉面协会”的旗号,以拉面协会所谓“在直线距离600米内不得经营第二家拉面馆”为由,先后对多家拉面馆、饭店进行打砸,围堵、恐吓威胁工作人员,敲诈勒索人民币10万余元,造成多家饭店被迫转让或关停。

2017年12月6日,邢台市桥西区检察院依法对马木沙、马伊布拉等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18年5月3日,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马伊布拉、马木沙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七年六个月,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到一年二个月。此外,检察机关加大引导侦查力度,先后追捕马孝忠、绽尕西木、韩来木扎等三人,目前三人已被起诉至法院,法院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石家庄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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