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行为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9-01-04 08:34 字号:T|T

摘要:即日起至6月底,河北省将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即日起至6月底,河北将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1.“挂证”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各地有关部门要形成联动,并积极会同公安、网监等主管部门,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要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监察机关。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2.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

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梳理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钩的有关措施和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要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对未尽到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管部门在办理除资质许可外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时,不得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审批条件。

3.排查工作不力约谈责任人

根据该方案,1月底前为自查自纠阶段。2月至6月底,进行全面排查。对举报和排查出的“挂证”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河北省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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