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8-12-06 08:07 字号:T|T

摘要:近日,我省制定《河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整合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消除难点堵点,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近日,我省制定《河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整合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消除难点堵点,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年内全流程审批时间

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

方案提出,围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跨部门、全过程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整合。

到2018年底,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全面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体系,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2年,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体系,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雄安新区根据其发展定位和历史任务,建成更加精简、高效的审批模式。

按投资类别和规模

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该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投资类别和规模划分为大中型房屋建筑项目、大中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小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三大类(规模标准另行规定),实行差别化管理。

简化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材料,对现状为市政设施用地的项目,取消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对穿越非国有土地的地下线性项目,将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简化为土地权属人意见。

简化社会投资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

要深化并联审批,各市、县对工程建设项目每个审批阶段都要确定一家牵头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审批阶段的审批流程优化工作,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建设单位向牵头审批部门一次提交材料,牵头部门通过协同共享机制向有关部门推送材料,有关部门同步并联限时完成审批,逾期未办结的视为通过审批。

责任编辑:石家庄 关键字: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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