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12时石家庄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8-04-20 15:56 字号:T|T

摘要:4月19日17时起,石家庄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4月20日,限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4月21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启动

4月21日12时解除应急响应 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4月19日17时起,石家庄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4月20日,限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4月21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据市气象、环保部门预测,4月19日下午到20日,石家庄市白天风向以偏南风为主,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变差,污染物浓度波动上升;20日夜间至22日,天气转阴,或将出现一次明显降雨过程,空气质量逐渐转好;23日至24日,有3-4级偏北风,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维持有利。

为有效削峰,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4月19日17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按照相关要求,从4月20日起,机动车采取每天2个尾号一组轮换限行方式(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措施与北京市保持一致(4月20日限行尾号为3和8),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4月21日12时,自动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并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石家庄置家网 关键字:石家庄机动车限行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