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4地块将征收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布

扫描到手机 楼市快报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8-01-31 09:17 字号:T|T

摘要:栾城区信息公开平台官网发布《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1月30日,置家网石家庄站获悉,栾城区信息公开平台官网发布《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将批准的转用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8]第10号

2017年12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冀政转征函[2017]1452号)建设用地批复,批准石家庄市2017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0551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0551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9531公顷,共计1.008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批准的转用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地类和用途

该批次共涉及4个地块,其中:1号、2号地块土地权属为柳林屯乡寺北柴村农民集体;位于寺北柴村东南、兴安街以西、育才街以东、裕祥路北侧;1号地块批准面积0.256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2号地块批准面积0.113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3号、4号地块土地权属为柳林屯乡岗头村农民集体;位于岗头村东南、横井路北侧、兴安街以西、育才街以东;3号地块批准面积0.5974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0551公顷,建设用地0.5423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4号地块批准面积0.040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该批次3号、4号地块征收涉及柳林屯乡岗头村,面积0.6382公顷,属Ⅰ区片,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1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为135.9366万元;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区两办转发的《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意见》和栾农财[2006]3号文件,该地块的征地补偿费用以转账方式拨付到柳林屯乡政府,由柳林屯乡政府根据有关规定拨付到被征地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三、安置办法

被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员由岗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法律救济途径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形式送达石家庄市栾城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8211302

特此公告                                   2018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张瑶瑶 关键字:栾城区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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