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房地产税”?你们太天真了!

扫描到手机 置家制造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7-02-14 16:58 字号:T|T

摘要:国务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国务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这一内容被业内广泛解读成“房地产税快来了”,并且还援引某专家观点,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事实真的如此吗?对此,业内有不同的声音。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发文表示,在这次“指导意见”当中,只是小小的提及了一下房地产税。连立法都尚未理出个眉目,地方政府怎么创新?“房地产税这事挺有趣,官方强调与媒体炒作,是有时间规律的,每当进入到房地产短周期的繁荣期(房价大涨)末期,就炒作一阵,让群众觉得很快就要推出房地产税了。结果,其后很快楼市降温,然后就不提这事了。”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认为,短期内房地产税推出的可能不大。在房地产税立法之前,需要排除的障碍很多,70年产权的问题,房地产信息问题,估值的问题,征收的程序问题。按照现在北京的房价,一套房动辄上千万,即使按照1%征收,也是一个很大的数字。

多年来屡被提及的房地产税

中华工商时报全联通(cbtqlt)小编梳理近几年关于房产税的消息时也发现,一到调控的窗口期,关于房产税的消息就开始漫天飞舞。可谓是:“屡涨屡调”、“屡调屡涨”,房产税更是屡被提及。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新版国十条。在这份旨在调控高房价的文件中提到,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自此,房产税被部分媒体解读为打压高房价的终极秘器。

2010年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几乎各大媒体都将这一消息视为房产税即将开征的预示。此事一出,当天国内A股市场的地产股大幅跳水。

2010年7月22日,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上海市及重庆市同时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

2012年8月12日,有消息称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当时,主流观点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助推全国住房信息联网,预计房产税2014年左右有望出炉。

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双双提到“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不少业内人士由此推断,房产税扩大征收范围势在必行。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2014年7月,全国人大起草房地产税立法草案,考虑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并将房地产税列为地方税种。传言又起:中国可能最早在2015年启动全国范围的房产税。

2014年底,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表示,房产税目前的基调是加快立法,但年内不会有所动作。“2015年房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房产税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201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房地产税是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

2015年8月,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2016年7月2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透露,目前房地产税法仍在起草过程之中。

2016年7月23日,前财政部长楼继伟在成都表示,所得税制和房地产税制改革至今未推出的一大原因是,涉及大量利益调整,下一步将“义无反顾”推进改革,11月4日楼继伟再透露,房地产税等改革正在积极推进。

2016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之年,全国大部分市县已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然而,房产税出台的时间似乎还是一个谜。

对此,业内人士感慨道,自1986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至今,房产税出台的时间问题俨然成为隔几年就上演一次的闹剧,回头想想岂不荒唐!

小贴士

“房地产税”区别于“房产税”。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等。简单一点说就是:“房地产税”包含了“房产税”,范围更大。

事实上,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并没有房地产税这一税种,但有名称相近的“房产税”。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适用范围较窄,仅限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地产,对个人住房则实行免税,因此对百姓生活基本没有影响。

“房地产税”出台还面临法律障碍

根据我国现行的《宪法》和《立法法》规定,涉及公民私有财产的税收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立法实施。也就是说,开征房地产税,必须先立法。

 

然而,房地产税的立法也还面临诸多问题,房地产其实我们并没有产权,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没有产权怎么征财产税?还有开发商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该怎么算?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法律障碍。

“房地产税”的出台有利于控制房价,大方向而言这是好的。但是一个法律的出台应该慎之又慎。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认为,房地产税已经离我们渐行渐近,但全面开征还需深入调研。“第一,2017年这件事提上政府日程是没问题的,但是想在2017年开征,还有一段的距离。因为房地产税它涉及到百姓的利益,千家万户都在关注这个问题。第二,房地产税如果出台,它会极大的改变我国整个的房地产市场,那么房产市场的改变会否引起经济的变数,这是要评估的事情。第三,房地产税它技术比较复杂,首先要有一个财产登记制度的完善,这三个条件都完全具备之前,要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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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素丹 关键字:房产税开征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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