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省退出低保对象2.1万人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5-07-09 08:49 字号:T|T

摘要:7月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召开的2015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年中督导会议上获悉,上半年全省退出低保对象2.1万人,新增低保对象0.34万人。

7月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召开的2015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年中督导会议上获悉,上半年全省退出低保对象2.1万人,新增低保对象0.34万人。

目前全省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市县已达135个,覆盖率达到78%,比去年底提高13个百分点。全省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的乡镇(街道)达到1797个,覆盖率达到80%,比去年底提高10个百分点。

全省有109个县(市、区)出台了低保核查办法,10个设区市、148个县(市、区)成立了低保核查机构,新增工作人员898人,覆盖率达到85%。全省基 本完成了对“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已录入数据的检查和校验,为全面推进网上办理低保审核审批和发放业务奠定了基础。省投资2000多万元的省级社会 救助信息核对平台建设进展顺利,年内运行,届时可实现全省联网核对。

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和人口变化情况,上半年全省退出低保对象2.1万人,新增低保对象0.34万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我 省各级通过认真落实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标准,加大资金支出力度,有效保障了全省300多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省城镇低保平均保障标准432元/月,人 均补差249元,分别比2010年底增长64%和55%;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2544元/年,月人均补差123元,分别比2010年底增长95%和 87%。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较去年同比增加8%和11%,位列全国第16位和17位,基本保持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全省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较 去年同比增加7%和5%。农村五保供养方面,全省农村共保障五保供养对象22.8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5.4万人,分散供养对象17.4万人,集中供养 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373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622元,较去年同比提高14.4%和9.5%。2014年至今,各地上报的改扩县和新建五保供 养服务机构项目100多个,新增床位1.6万张,基本完工的达到40多个。今年以来,全省共对门诊和住院的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5.6万人(次),累计支 出1.09亿元。

下一步,我省将出台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查询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信息的查询办法或查询协议,畅通与公安、住 建、房管、人社、工商、税务、财政及金融银行业信息共享渠道,提高申请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阳光低保的指导意见》要求,确保年底实 现管理地域和管理对象100%全覆盖。

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项社会救助资金进行检查,依法惩处截留、挪用、滥用、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规范运行、合理使用,及时查处因失陪渎职造成的“错保”和“人情保”等问题,发挥社会救助资金的应有效益,确保资金用到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身上。

责任编辑:张思思 关键字:低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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