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又迎“地方试探型”放松周期(2)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观点地产网 发布日期:2015-06-05 08:09 字号:T|T

摘要:新一轮地产政策的松动,它相当于330之后又一轮“地方试探型”政策周期的开启。

唯一的风险是房价的失控,只要价格不失控,政策就不会转向。整个链条中唯一的风险点是房地产价格。本轮楼市和股市成交量同步放大,但M2增速却节节直下意味着更多的资金进了资产而不是制造业部门。4月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的住房价格环比增长0.9%,是18个以来最高,我们担心这种趋势若持续,则会对政策进行倒逼,导致政策进退维谷。若这种情形不出现,则地产政策放松可能会借着这轮经济低迷而走得更远。

附:新一轮地产政策放松进行中

5月28日,甘肃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全省范围内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取消对商品房开发项目套型、面积限制,取消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限定购买套数、提供一定年限内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限制,鼓励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

5月29日,天津公布公积金新政。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90平米以下限制取消;二套房首付比例从不低于50%降为不低于30%;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天津市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60万元;职工与配偶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到80万元。

5月30日,北京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6月1日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成,公积金贷款的认定实行认房不认贷。

6月3日,安徽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停止住房限购政策,居民购买住房无需提供购房所在地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意见明确,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20%执行。已经还清首次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30%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责任编辑:闫蕊 关键字:房地产放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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