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新规:贷款限制二套、杜绝三套(3)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5-02-09 17:15 字号:T|T

摘要:结合新《办法》的亮点及变动条款,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书刚进行了详细的便民解读。

停缴公积金将恢复商业贷款利率

【新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新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可按照相应档次商业贷款利率执行。

【解读】:此条款通过强制性举措对借款人进行了限制。如果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停止了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履行自己的缴存义务了,在停缴时间内,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上浮按照相应档次商业贷款利率执行。等借款人重新开始缴存公积金了,将再恢复执行公积金的优惠利率。

公积金贷款期间可做变更

【新规】:《办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贷款期间,借款人需对抵押人、抵押物、还款人、还款账户、还款期限等进行变更时,应征得公积金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借款人应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采用委托银行从该账户中扣款方式偿还贷款。因特殊原因,可通过现金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解读】:此条款是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准许进行贷款变更。比如,因夫妻离婚造成的后续还款还贷实际操作难题,就可以申请变更还款人或还款账户等方式,更方便操作。还有很多需要提前还款的贷款人,都可以根据此条规定直接走变更。同样,第23条的设立也是考虑到比如夫妻离婚后还款账户需要变更期间,可以通过现金方式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逾期有权扣划公积金余额偿还

【新规】:《办法》第二十四条和二十五规定,借款人应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可对逾期部分计收罚息,也可同时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公积金中心有权扣划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偿还借款人逾期贷款本息。

【解读】:公积金贷款实行的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根据测算,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最后的还款数额是一样的。《办法》针对逾期除了规定罚息,解除合同,同时规定中心可有权扣划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逾期本息。借款人可在还款日前两天进行还款,这样可避免产生逾期。

贷款监督更严格

【新规】:《办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售房人、借款人出具虚假购房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应提前收回贷款,将其行为记入征信系统,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对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擅自改变公积金贷款用途的,公积金中心应提前收回贷款,将其行为记入征信系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解读】:这些贷款监督的条款更强化了诚实信用原则,借款人不能骗贷或出现逾期,石市下一步马上推进征信系统,将执行更严格的贷款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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