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六地市今起限行 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5-01-10 09:06 字号:T|T

摘要:昨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月10日至14日我省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市)可能出现连续三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昨日,记者从省交管局等部门了解到,邢台、保定、邯郸等地均启动预警,并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昨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月10日至14日我省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市)可能出现连续三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昨日,记者从省交管局等部门了解到,邢台、保定、邯郸等地均启动预警,并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邢台:1月10日0时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对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实施限行;公务车停驶50%(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在预警解除之前,公务车停驶限行依次顺延(公务车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号码),请大家按照规定出行。

保定:预计1月10日-14日,保定市将可能出现连续3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将应急响应级别由黄色(Ⅲ级)预警提升至橙色(Ⅱ级)预警。依据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 自1月10日起至1月14日,保定市警方启动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措施:以车辆牌照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不限行。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邯郸:市政府发出《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提出根据河北省环保、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自1月10日0时至1月14日24时,在主城区(四区一县)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内,10日限行号牌尾号为1、3、5、7;11日限行号牌尾号为0、2、4、6;12日限行号牌尾号为8、9、1、0;13日限行号牌尾号为3、5、7、9;14日限行号牌尾号为2、4、6、8的机动车辆。号牌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定州:自10日0时起至14日24时,除应急抢险救援车、出租车、公交车外,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禁止黄标机动车早6时至晚12时上路行驶,严禁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上路行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所有公务用车限行80%。

衡水:自1月10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对20%的小型汽车、10座至19座、车身长度6米以下的中型客车、非营运的大型客车实行限号通行;限行号牌与北京、天津同步,即周一至周五限制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的车辆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车不限行。

廊坊:1月10日至14日,廊坊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交警提示:1月12日至14日,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1月12日限行尾号为2和7,13日为3和8,14日为4和9(尾号为字母的按0号管理)。

责任编辑:刘英 关键字:石家庄限行石家庄限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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