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5年医保参保缴费开始 收费不变最高保30万元(2)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发布日期:2014-09-01 07:45 字号:T|T

摘要:今日起,2015年度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开始。需要提醒的是,每年的9月至11月是集中办理首次参保登记、缴费及居民医保信息变更的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大病保险直接结算 超2.5万元起付

缴费额度不变,但参保居民能享受的医保待遇更实惠、更方便了。去年新增的市城镇居民大病(大额)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在减轻参保居民患大病后过高的医疗费用负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只要是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均属于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居民医保支付居民住院、门诊诊疗(特殊病病种、急诊抢救病病种、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置入术)费用后,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超过一定数额,大病保险开始启用。

个人自付医疗费年度起付标准,参考石家庄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今年的起付标准为2.5万元。也就是说,保障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数额在2.5万元及以下的,大病保险基金不予赔付;超过2.5万元的部分,分段确定赔付比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大病保险赔付最高限额为18万元。

没有办理参保手续的居民,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办理;已参保居民,可到市内任何一家河北银行营业所和36524营业点缴费。往年缴费的高峰期多在11月份和12月份,请参保居民尽早缴费,以避开缴费高峰。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石家庄医保石家庄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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