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产整顿将持续3年

2014年底将建立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2)

扫描到手机 置家制造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4-06-27 20:00 字号:T|T

摘要:置家网通过对比2010年、2008年、2004年发布的3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结出2014年度《意见》的几点不同。

2014年底将建立房地产信息披露平台

关于房价的论战早已持续多年,曾有专家明确表示,严重的市场信息不对称是房价高涨的重要原因。《意见》当中则有明确表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2014年底前要完成平台技术标准制定”。

在《意见》当中谈舆论引导并不是第一次,在2010年、2008年的《意见》当中也有此类内容,但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发布平台”还属首次。

《意见》中还要求“各类住房建设项目要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对于保障购房者权益尤为重要。

以石家庄为例,至今仍未能建立起完善的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这项制度如果能够在2014年底完成标准制定,并且在未来两到三年内进行完善,则石家庄也能够建立一套完整的房地产信息披露体系——这似乎也符合“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三年专项整治”的时间表。

如果将信息披露体系建设也作为房地产市场整治的一部分,将房地产诸多信息公开出来,则无论是开发企业了解同业情况,制定正确政策,还是购房者了解房地产行情,决定购房决策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必将成为一件改变石家庄乃至整个河北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事件!

加强分类信贷支持

《意见》中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并根据市场化原则和国家相关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对中小户型和居民自用首套房实施利率优惠政策。改善信贷服务,优化利率结构,积极满足居民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需求。

针对开发商方面,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房地产开发贷款信贷准入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其信贷需求。政府有关部门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引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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