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或将支持“以人查房”(4)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14-06-03 09:19 字号:T|T

摘要: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正计划将《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上报给国务院,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条例,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实现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钉钉”。

不动产登记制度与房产税无关

在有关《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讨论中,很多专家认为,不动产登记将会加速房产税的征收。

刘俊海表示,不动产信息登记本身不是为了征税做基础,涉及到房产税何时开征、如何开征、如何做价值评估等,必须有单独的房产税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

“一个条例出来,官员害怕,老百姓害怕,那这个条例可能就失去操作性,登记信息也会失去真实性。”刘俊海说。

因《条例》涉及的部门多,很复杂,涉及多部门利益,有专家表示很难很快颁布实施,也有可能被搁置。对此,刘俊海表示,确实无法预测时间,但希望颁布之后要提高执行力,“这是提升公务人员公信力的重要机遇,如果贯彻不力,不能落地生根,百姓可能更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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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严控“以人查房”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一度成为热点,一些地方随后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

去年2月16日,福建漳州市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漳州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据此办法,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漳州市将强化落实相关问责机制。

与此同时,江苏盐城市亦出台《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

从去年1月起,广州市房屋查册政策亦告收紧,原本只需提供房屋地址便可查询,后来规定需要具体房屋的房产证编号、登记字号、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等方可查询。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不动产登记以人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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