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诊脉房地产:可探索建立住房保障基金制度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日期:2014-03-25 07:16 字号:T|T

摘要:2013年下半年,由20位委员组成专题组,赴内蒙古、湖南、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实地调研,同时,委托黑龙江、山东、重庆、西安政协进行协同调研。

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它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和民生。如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是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非常关注的问题。2013年下半年,由20位委员组成专题组,赴内蒙古、湖南、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实地调研,同时,委托黑龙江、山东、重庆、西安政协进行协同调研。

记者留意到这个专题组的成员,有国家统计局原局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某省原省长、某省省政协原主席、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银行监事、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等。带队的是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彭小枫上将。20个成员中有9位是经济委员会的副主任,可谓阵容强大。

调研的主题是“完善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过在9个省市自治区的调研,专题组得出的结论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既取得巨大成就,又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为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他们提出了6项建议,其中包括建议制定《住宅法》、建立分类管理、分级施政的房地产调控体系等。

一、摸清住房底数,整合部门资源,建立互联互通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二、盘活存量、扩大供给,稳定住房市场供求关系。

三、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扶持,高端有市场”差别化原则建立分类管理、分级施政的房地产调控体系,赋予地方政府主要是市县两级政府在房地产调控方面更多的权限和责任。

四、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创新保障住房建设模式,探索建立住房保障基金等制度。

五、总结房产税试点经验,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积极做好准备。

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制度,建议制定《住宅法》,加快研究出台《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修订完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可结合住房调控职能的适度下放,允许地方制定相关的地方法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房地产市场政协委员住房房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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