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息联网分解目标才可落实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河北青年报 发布日期:2014-03-18 10:56 字号:T|T

摘要:全国联网的宏大目标,还应一一分解到每一个具体而微的步骤。同时,以对应的目标考核与资源倾斜,保障其逐个实施。

近日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17日《新京报》)

住房信息联网,探路试水已久,一路走来可谓步履蹒跚。时下,有限的“试点工程”尚且久拖未决,却又抛出“全国联网时限”,想必难有太多人信服……就此事而言,职能部门或已陷入了“定目标-落空-再定目标”的尴尬循环中。所以,无论是住建部的“要求”,还是国家层面的“规划”,若无力化解固有壁垒,便注定难有乐观突破。

住房信息联网止步不前,一些地方主政者的消极作为,一时间成为矛头所指。各方普遍认为,基于维护独享信息价值、捍卫“土地出让收入”的考虑,不少城市对“联网”一事拒不配合、能拖则拖;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少官员因害怕名下房产暴露,故而对“联网”横加阻挠——凡此,当然是诛心之论,只不过,联想到接连曝出的房婶、房叔等,此类担忧似乎也不无道理。可预计,个体利益的掣肘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势必继续蚕食着住房信息联网的推进速度。

一些城市的管理者,视住房信息联网为威胁,并抱持深深敌意,其实很好理解:一旦联网成功,区域市场数据必将“上移”,地方楼市自此再无秘密可言。此举同时意味着,掌握核心信息之后,自上而下的调控,将变得更为及时和精准。而在以前,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关系,不少调控政策往往落空,甚至起到反作用。可以确信,一些地方主政者显然不愿意通过“联网”交出主动权,从而破坏现有的利益分享格局。

“6年内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若不是一句空洞承诺,则理应拿出更可行的行动方案。最为重要的,就是确保此举不致地方利益受损。一方面,改造财税分配格局,保障地方政府在“出让金”外,能有更多创收空间。于此,房产税素来被寄予厚望;另一方面则是,建立一套楼市调控联席调控机制。将地方主管部门纳入决策主体之内,而不仅仅是单纯的执行者。当然,这需要辅之以相关的权责划分与奖惩机制建设。

厘清利益羁绊之后,操作层面的优化设计,同样重要。过往并不成功的经验表明,推动全国性的住房信息联网,必须改变各地各行其是的格局,而应强化期间的统筹、协调层面。

总之,全国联网的宏大目标,还应一一分解到每一个具体而微的步骤。同时,以对应的目标考核与资源倾斜,保障其逐个实施。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住房信息联网住房联网住房联网分解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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