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布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

欺诈消费者案占四成 开发商旧房当新房卖

扫描到手机 各地楼市 来源:合肥晚报 发布日期:2014-03-14 16:15 字号:T|T

摘要: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昨日,省律师协会与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安徽省第三届消费者维权十大案例,涵盖了金融保险、汽车销售、商品房销售等多个领域,其中隐瞒实情欺诈和商品房销售问题成为本次维权案例的两大重点。据悉,这是省律师协会与省消费者协会第三次联合公布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昨日,省律师协会与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安徽省第三届消费者维权十大案例,涵盖了金融保险、汽车销售、商品房销售等多个领域,其中隐瞒实情欺诈和商品房销售问题成为本次维权案例的两大重点。据悉,这是省律师协会与省消费者协会第三次联合公布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

欺诈消费者案占四成

在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第二、第五、第六和第十四案例,均涉及欺诈消费者权益。其中第二个案例为汽车4S店隐瞒实情,向消费者销售参展车辆,最终判决双倍赔偿;第五、第六个案例为开发商对消费者购买房屋中存在欺诈行为,后被法院判处赔偿消费者相应损失;第十个案例为某文化公司冒用拍卖公司名义,虚假拍卖,经仲裁委裁决,返还消费者相关费用。

“今后对于欺诈消费者行为,那就是零容忍,加重处罚。”省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商品房维权案是“大头”

在公布的十大案例中,其中第五、第六、第七和第九个案例,涉及商品房领域的维权,在整个案例中占四成。

在第五条案例中,2007年至2008年期间,吴某等四十人与安徽某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公司将其开发的当涂路某广场商铺出售给吴某等人,并由该公司旗下某运营公司管理。后吴某等人委托律师了解到,吴某等人购买的商品房为1995年之前建成的旧房,后经改造当作2007年竣工的新建商品房进行销售。法院认定开发商存在欺诈,遂判决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判决开发商返还吴某等40人的全额购房款及税费损失,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今后像此类涉及商品房买卖及房屋质量的维权问题会越来越多,这是我们律师协会的工作重点。”省律师协会该负责人介绍,“去年省内各级消协解决了一些大的案件,其中有70%是房屋问题,如果没有律师、法院等部门的介入,光靠消协的力量很难完成。”

 小额索赔案再次出现

身为律师的消费者施先生,2009年10月,为了将一直使用的单元公用水表移户,在向供水公司缴纳水表出户安装费570元以后,办理了出户手续并交纳‘单元最后一次水费’。但供水公司却在12月依旧从其账户中划走11月水费,施先生当即将供水公司告上法庭,最后双方达成和解,供水公司返还了违规收取的单元水费51.9元,并承担了诉讼费。

这起案件尽管最终的赔偿额仅为51.9元,但堪比去年的“公交车一元索赔案”,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增强维权意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而此次小型维权案更是给市民维权做了一个好的表率。

第三届安徽省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

1.保险公司无责免赔条款无效,依法判决赔偿消费者损失案;

2.汽车4S店隐瞒事实销售参展车辆欺诈消费者,最终被判决双倍赔偿案;

3.预制板厂楼板质量不合格造成断裂侵权伤人赔偿案;

4.公用企业利用行业垄断地位,肆意扩大格式条款解释被认定无效维权案件;

5.开发商以旧房改造成新房销售,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6.开发商虚构商品房欺诈消费者进行销售,被判双倍返还购房款案例;

7.商品房质量纠纷;

8.美容店转让后会员卡不能正常使用,判决退还消费者会员卡费用案;

9.开发商逾期交房,支付180名消费者逾期交房违约金案。

10.文化公司冒用拍卖公司名义,虚假拍卖维权案。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维权商品房欺诈安徽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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