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副部长:“共有产权”房能有效调控房价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4-03-10 14:26 字号:T|T

摘要:仇保兴说,在发达国家有各种共有产权,比如成立合作社,低收入者交一笔钱取得合作社会员资格,然后合作社盖好房子就分给会员。会员离开这个城市就交回房子,在会员里继续转让,如果一直居住,甚至可以延续到下一代,房租非常便宜,因此是共有产权。

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认为,要针对不同城市的房地产情况进行分类调控。“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分化非常严重。房价收入比超过10的城市大概有七八个,房价收入比超过8的城市有十几个,差不多20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非常高,房地产风险也比较大。别看城市数量少,但是占的金融资产比例高,这些城市是需要进行价格调控的。此外还有600多个城市中的相当一部分,房价很冷,哪怕只有3000-5000元也没人买,有的地方还出现空城。对此我们要进行分类调节。”

对此他提出了三个具体的建议:首先是大量建设保障房和共有产权房来去市场单轨化;第二是减少或停止对两套以上住房的贷款来去杠杆化;第三是以房地产税增加投机投资者的持有成本。

“共有产权”房能有效调控房价

仇保兴认为,“共有产权”房能有效调控房价。

“共有产权房不是个人的,而是分期分步地给予个人,如果一下子就是你的,就变成另一番炒卖了”,仇保兴说,在发达国家有各种共有产权,比如成立合作社,低收入者交一笔钱取得合作社会员资格,然后合作社盖好房子就分给会员。会员离开这个城市就交回房子,在会员里继续转让,如果一直居住,甚至可以延续到下一代,房租非常便宜,因此是共有产权。

“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对房价收入比不合理的城市采取微调的办法,逐步降低它的收入比,平稳度过。”仇保兴表示,房地产市场发展有一个过程。如果把它放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去看,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就是城镇化到达末端的时候,进城人口减少、需求快速减少,如果没有应对,房地产市场就会萎缩。而我们国家到城镇化末期至少还有10到15年的时间。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住建部房价共有产权房价收入比房地产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