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欲当二手房东遭阻止 律师:房客无转租权

扫描到手机 置家二手房 来源:南国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4-02-10 08:41 字号:T|T

摘要:8日,来自辽宁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12月,他在三亚月川村租了一间房子,由于考虑到该处距离工作地点较远,他又和朋友在下洋田社区合租房屋,为避免先前的房屋闲置,他将房子出租,却遭到了房东的阻止。

8日,来自辽宁的孙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12月,他在三亚月川村租了一间房子,由于考虑到该处距离工作地点较远,他又和朋友在下洋田社区合租房屋,为避免先前的房屋闲置,他将房子出租,却遭到了房东的阻止。

据孙先生介绍,位于月川村的出租房是他向房东陈某租赁的,而在签订租房合约时,当中并未约定相关的转租事宜限制,因此他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他具备房子的使用权,而转租房屋是合理的行为,但没想到此举遭到房东的阻止,还差点把房门锁头都换了,他也因此和房东发生多次争吵。

针对此事,南国都市报记者咨询了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苏文山律师。据苏律师介绍,根据相关条例,即使合同中未约定相关的转租事宜限制,也默认是不允许转租的,房客有使用权,但是没有转租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而房客要转租房屋,也必须经过房东同意。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房租二手房东房客租房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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