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善达:房地产发展应兼顾民生 房产税难抑房价(2)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日期:2014-02-08 08:59 字号:T|T

摘要:对于房地产政策,我们限制的应该是无效需求。比如说没有钱买的,杠杆特别高的。但如果是有效需求,为什么要抑制呢?现在是不管有效和无效,一律都限了。我认为,这个政策是不够完整的。对于有效需求,不应该限,反而是应该释放出来,来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增加经济发展的动力。

我认为,真正的房价指标统计是同样质量、同一性质的房子。

此外,房价里面没有地段因素。其实现在的住房,地段对价格的影响超过了住宅建设成本的影响。一个房子卖得便宜还是贵,地段的影响超过了房子本身的面积和质量的影响。我们现在的房价里根本就没有地段因素,所以这个信号和实际就是偏离的。

第四是限购。限购是继税收、房贷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很多政策以后,政府实施的一个行政手段,力度比之前的政策都大。但我认为,目前中国国民经 济整体处在产能过剩的状态,钢材、水泥、玻璃都是属于建筑的基本材料,都处于产能过剩,而另一边我们还却在用行政手段去限制需求,从总体上不符合中国当前 国情。

我们限制的应该是无效需求。比如说没有钱买的,杠杆特别高的。但如果是有效需求,为什么要抑制呢?现在是不管有效和无效,一律都限了。我认为, 这个政策是不够完整的。对于有效需求,不应该限,反而是应该释放出来,来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增加经济发展的动力。所以对于限购政策,不加区别的限购和现在 国民经济发展总的方向是不一致的。

第五是关于保障性住房。搞保障性住房原本主要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需要。但是中国不同地区不同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是不一样的。我建议,保障 性住房不要以一个地方的低收入的比例来安排,而是要以居住的条件作为制定计划的依据。前面我讲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没有自来水的,厨房厕所都没 有的居民,都应该列入保障性住房的计划中。如果这个地方没有这样居住条件的居民,那说明这个地区保障性住房解决了,可以不再建设保障性住房。如果有的地方 这种居民多,就可以延长完成计划的时间,对于特别困难的地方,财政应当给予倾斜。

所以,保障性住房制定计划,不要以人口比例来定,而是以目前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达不到最低住宅水平的为依据,有多少,算多少。这样就比较符合各地实际。

几年前,我就提出过,住宅的问题不能分两类,应该分三类。保障性住房计划以外的相当一部分居民,也属于偏低收入者,若要完全按照市场化的形式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是不现实的。所以我当时建议,要再分出一类,即普通住房。

按照三类来分就是,保障性住房是限价限购,对于共有产权房,控价控购;如果这两部分明确了,剩下的房子,放开价格,放开购买,不做任何限制,充分发挥高档住房在市场调节、政府收取财政资源方面的功能。

房产税难抑房价

靠房产税抑制房价、防止泡沫,是完全得不到数据支持的。世界银行对于各国房地产的分析报告表明,所有房产出现泡沫的案例中,最典型的就是美国的金融危机。美国金融危机就是从房贷开始的。实际上靠房产税抑制房价上涨,抑制房价泡沫很难做到。

在国外,房产税是解决最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问题。在中国,土地是国有的,房屋是私有的,征房地产税的话,一个征税对象,一部分财产是私人, 一部分财产是国家,这个怎么收。此外,土地是增值的,房屋是贬值的,今年征了,明年再征的时候,那么土地所有者是否要多征收点,住宅所有者是否能少征收 点?

此外,试点的方案,理论和法理上可以模糊点。但搞房地产税立法,是需要理论和法理依据的。

我的建议是,要控制房价上涨或筹集财政收入,应该在销售环节征收一个消费税。其中,包括税率、税基等完全可以由中央政府授权地方政府来决定。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住房房地产房价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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