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违约金难兑现 最好用法律维权(2)

扫描到手机 石家庄资讯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日期:2013-12-23 06:55 字号:T|T

摘要:由于种种缘由,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有的延迟数月,有的延迟数年,业主想要按合约索要延迟交房的违约金时,开发商竟然拒绝履约,业主频频面临违约金难兑现的尴尬。这时候法律手段维权是最好手段!

探因

开发商:“违约金还得等通知”

22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到石家庄盛世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房处的一位负责人,他称,在交房时都已通过电话或特快专递通知业主,至于个别业主为何没有接到通知,他们也不是很清楚原因。但他表示,这样的业主没剩下几户,钥匙肯定会给,但具体什么时候给,只能等上级领导通知。至于违约金的事,他说,还正在协调,大多数业主都会先入住进来,再等待通知。

一位业内人士称,对于无法按期交房的开发商来说,这笔违约金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举个例子,假如一个新建小区涉及到500户业主,每一户需要支付6000元违约金,那么,这就涉及到300万元资金,因此,对于这笔钱,开发商是能“躲”就“躲”,交房时对违约金只字不提,或拖延赔偿日期,或将这笔钱转嫁为物业费,甚至新房各种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就匆忙交房等等。

对于一些业主自身来说,本身维权意识就比较薄弱,有的业主根本就不了解关于违约金的相关约定,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权,而且,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更多的业主只要能拿到钥匙就皆大欢喜,根本不会过于追究这笔钱。

业主:走法律途径太麻烦

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也不按合同履行赔偿,业主们对此又是怎样的态度呢?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0位业主中,李女士说出了她不愿过问违约金的无奈。她曾在水木大兴小区购置了一套房产,按照合同规定,应该在2011年交房,但至今房子还没有动静。她说,合同上倒是有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但她觉得,光是等待交房的日子就等到“花儿也谢了”,她根本不敢想象开发商会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在最短时间里能把新房钥匙拿到手就不错了,至于违约金,不是不想维权,实在很无奈。”

也有人提出,购房时与开发商都签署过购房合同等相关协议,出现推迟交房的情况时,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对此,本次事件中宏基花园的业主王女士直言,当她在与开发商“对峙”多次无果的情况下,也曾想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一想到繁琐的法律程序,她就有点怵头。“像我就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平时又总是出差,没有过多的精力去打官司,还是希望尽可能协调解决。”

位于东三环一楼盘的业主说,他们延期交房三个月,开发商表示不支付现金,直接用物业费抵顶,他们感觉不合理,却也无可奈何。

对策

诉讼维权为“上策”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业主购房时都会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一般情况下,该合同或协议对违约金一事,都会有明文约定,如开发商未按期交房,往往会按日以房价为基数,支付业主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因此一旦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业主维权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权,因为双方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他多年的经验,通过诉讼方式效果最佳。他不建议业主采取信访、成立联盟公约等方式讨说法,因为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针对开发商将违约金抵顶物业费等费用一事,他表示这不符合合同约定,建议双方协商。

他还提醒广大购房者,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与开发商签订由建设部统一制定的制式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中对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一项是空白,因此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就具体数额可与开发商协商,不让开发商一方说了算。此外,该合同意味着此次房产交易将在房管部门备案,该楼盘是具备销售条件的。而其他签订的所谓协议或合同,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该楼盘不具备国家规定的销售条件,建议市民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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