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 政府不应放弃自己的基本责任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长江商报 发布日期:2013-09-24 14:51 字号:T|T

摘要:国务院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对“以房养老”表示了鼓励、支持的态度,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和质疑。“以房养老”,是不是今后我国养老事业的一条主要途径?

国务院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对“以房养老”表示了鼓励、支持的态度,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和质疑。“以房养老”,是不是今后我国养老事业的一条主要途径?政府今后对养老事业的责任如何体现?针对这些问题,民政部作出澄清——“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举措之一,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方面仍将发挥主要作用。

“以房养老”为什么会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弹?对政策的误读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目前普遍弥漫于我国整个社会保障领域的一种不安情绪。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住房、医疗、教育等领域展开了一系列改革,这种改革基本上以市场化为路径,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由政府包办的低福利状态,使这些领域依赖产业化的路径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从总体上来说,这些领域的改革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在使部分富裕民众能够通过货币购买到高端服务的同时,也使这些实现了产业化的行业成为推动GDP增加的重要力量。

但是,住房、医疗、教育这些领域是民众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因此,在实现市场化的同时,还需要政府提供基本的福利保障。然而,这些领域在改革的过程中,忽视了对未富起来的底层民众的兜底保障,使这部分民众实际上未能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应该分配给每个民众的制度红利。在养老领域,这个问题同样存在。值得注意的是,最近一两年来,民众意见很大的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改革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但来自政府部门有关养老基金缺口的声音却越来越大,以至在今年出现了延迟退休、延迟领取养老金的政策建议,不断制造紧张空气。在此背景下,有关“以房养老”的政策建议自然很容易引起社会的反感。“以房养老”出现误读的背后,实际上是长期未能消除的养老焦虑的一次集中吐槽。

其实,“以房养老”是个很笼统的说法,对于一些有条件的民众来说,通过此举享受更优裕的养老生活未尝不可。事实上,在一些大城市,“以房养老”早已普及,一些老人将住房出租,住进条件较好的养老院,但房产不涉及产权交易,去世后仍能由子女继承,这远比“倒按揭”更容易让人接受,操作上也更简单。由此可见,“以房养老”作为民间针对养老资金不足而自发形成的一种途径,完全可以由民间自行形成规范,而不必由政府刻意引导。“倒按揭”式“以房养老”之所以引起民众的疑虑,关键的一个因素在于,老人以房产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来换取养老金的过程中充满了经济利益的博弈,而这超越了目前中国社会的养老观念。

民政部的澄清体现了政府及时回应社会疑虑的执政理念,值得肯定。但政府从此次误读事件中应该吸取的一个教训是:根据国际经验,对于像养老之类的公共事业,政府需要提供基础的兜底保障,而个人通过市场化途径赚取养老金应为基本养老制度之外的补充措施。在没有建立可靠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之前,养老不可作为一个产业来推动。政府以满腔的热忱来扩大养老产业化的路径的同时,不可放弃自己在社会养老保障应负的基本责任,让民众为养老不得不付出更高昂的代价。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兜底政府以房养老保障基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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