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以房养老”产品遭冷遇 传统观念短期难改

扫描到手机 政策与金融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3-09-24 08:33 字号:T|T

摘要:“以房养老”,即将自己居住的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从而获得每个月的养老金,在国外也叫“倒按揭”。这一养老模式已经在中国被提出十年之久,多个省市进行试水,其中不乏北京、上海等房价高企的城市,其中北京由于“条件过高”而搁浅,而上海试点几例便没了下文。

将房产视为重要遗产的观念短期难改 推行“以房养老”还有很长的路

自从9月中旬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及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后,“以房养老”便正式进入了大众的视野。记者发现,广州已有金融机构试水“以房养老”,可以房产估值的六成进行抵押,每月利息约为基准利率略微上浮。照此计算,百万元房产每月可拿到手的养老本金为5000元,但每个月将扣除利息部分。

“你有一套100万元的房产,如果你办一个10年期的以房养老,你每月可以领取3700元左右的养老金。但是,如果你办理10年期100万元的按揭贷款去买房子,你的月供大约为11636.63元。”近日,这个帖子在网络疯传。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及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一经发布,“以房养老”顿时成为社会热点。

“以房养老”,即将自己居住的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从而获得每个月的养老金,在国外也叫“倒按揭”。这一养老模式已经在中国被提出十年之久,多个省市进行试水,其中不乏北京、上海等房价高企的城市,其中北京由于“条件过高”而搁浅,而上海试点几例便没了下文。

银行悄然“试水”知者甚少

而记者了解到,广州也已经有金融机构悄然试水“以房养老”。

记者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有关人士处了解到,该行2011年开始试水养老按揭业务。该业务是老年人本人或法定赡养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老年人养老用途,银行核定一定贷款额度后按月将贷款资金划入老年人账户,由老年人用于支付相关养老费用。借款人只需按月偿还利息或部分本金,贷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如果到期后不能偿还本金,将以所抵押房产处置后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该人士表示,与国外“倒按揭”的不同主要在于,该行养老按揭的借款人不限于老年人本人,只要有可抵押房产,老年人法定赡养人可以作为借款人,即子女可以通过住房抵押贷款方式为父母提供养老资金。但要求老年人或法定赡养人有多套房屋,才能抵押其中一套房屋。

记者向中信银行相关负责人打听广州是否已经有市民“试水”及具体利率问题,该负责人却对此含糊其辞。记者随后拨打了该行的客服热线及多家广州网点咨询电话,多位客服对此甚至并不知情。

记者从网点了解到,该养老按揭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或有小幅上浮。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以房养老银行遇冷以房养老预冷以房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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