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还在房没了? 专家:以房养老不认同就不用理(3)

扫描到手机 地产声音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日期:2013-09-16 17:37 字号:T|T

摘要:“房子押给银行二十年,每月从银行借‘养老金’,可要是我一不小心活过了贷款期限,房子归银行了,那我归谁?”

【操作疑问】

“老两口一套房,养谁呢?”

明年就要退休的姚阿姨对最近热传 “以房养老”有自己的疑惑:“我们老两口现在就住一套房,以房养老,够养谁呢?”

姚阿姨和老伴的退休工资加起来不到五千,她曾经考虑过等将来年纪大了,就跟老伴找个条件好的养老院去住,不给女儿添麻烦,可是一打听,“条件好的公办养老院,都排到几千号了;民办养老院,好点的,一个月得三千多,也不容易进。我跟老伴这退休工资差远了。”

家里位置好的大房子给孩子住了,老两口住着一套小两居,“以房养老,银行给的钱不能比租金多吧?我们这房子现在租不到三千,还不够养一个人呢。”

而距离退休还有二三十年的中年白领们对“以房养老”疑虑更多,“我们这房子买的时候就只剩下五十几年的产权了,再过三十年,房子剩下不到二十年产权,银行又不傻,怎么可能要呢?”家中房本还没满五年的年轻妈妈董婷婷说。

昨天,中央党校教授、经济学博士周天勇也在自己的微博上表态:“我赞成以房养老的改革试点,关键是要改革70年土地使用期的体制。如果不改革,根本就无理无法操作。”

除了产权期限等客观条件,挡住“以房养老”的还有人们的观念,“我跟老公已经是‘房奴’了,房子要是不能留下来,难道孩子将来还要当‘房奴’?”董婷婷忿忿地说:“‘以房养老’,只有一套房子的人谁舍得?有好几套房子的人谁需要?”

【观点】

先要想明白:70年产权咋办?

谢逸枫(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国务院目前只是提出了一个“意见”,还没有形成方案。我认为明年的试点方案中,必须体现出来对几个重要问题的详细说明。第一是70年产权的问题,当老人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本就已经不多了。再经过二三十年老人身故,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70年过后,房子的产权如何规定?是否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税费?需要明确的政策。

第二是每月补偿标准如何科学准确测算,这也是“以房养老”最大的难点。尤其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这种上涨的势头是否稳定,能持续多久?在此情况下,为房屋估值存在着较高风险和难度。更何况,除了“算房子”,还要“算人”,抵押人的余下寿命如何测算?如果超过了金融机构的预期,养老金又会产生新的亏空。如果是夫妻两人共同拥有房产并需要养老,考虑两个人生存状况的联合生存模型所需统计数据还不足,一时之间难以建立起相应的联合生存模型。

更重要的是,“以房养老”只停留在政府推进层面,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大爷大妈们对“以房养老”这种模式也不放心。

邹琳华:推广“以房养老”,最大的难点在于政府支持。因为以目前的技术,并不能实现对于房屋价值、未来趋势与抵押人寿命的精准测算。抵押出去房屋,本来预计住20年,但超过了这个期限,你不可能说把老人赶出去,让他流落街头。金融机构的风险非常大,单靠企业是推广不了的。需要政府成立公益机构,为金融机构作担保,抵押人寿命超长、房价下跌等风险,必须由政府买单。

责任编辑:薛腾飞 关键字:以房养老不认同以房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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