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户被取消保障资格 彰显公开公正公平

扫描到手机 置家关注 来源:湄洲日报 发布日期:2013-09-03 12:03 字号:T|T

摘要:保障性住房分配到位后,要定期复核,检查已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是否转租、转让或长期闲置。发现问题,查处要严,使弄虚作假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以儆效尤。

据报道,仙游县相关部门联动通过保障房管理系统,对近两年已取得廉租住房的400多户家庭条件进行认真审 核排查,发现保障对象中共有52户已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其中有24户拥有其他住房,有21户购置私家小轿车,有7户参股办企业。根据《仙游县已购廉租住房 家庭退出处理意见》规定,该县取消了52户的保障资格。这种做法值得我们赞赏。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其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及困难家庭享受保障房待遇,使低收入及困难家庭住有其屋,享受 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而保障性住房能不能真正分配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低收入者的经济利益。如果因分配不公而让非低收入者 得到保障性住房,就势必侵占真正低收入者的利益,产生社会不和谐因素。因此,如何公开、公正、公平分配保障性住房,是各有关部门必须着力解决的热点问题。

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要建立并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机制,让申请者有关情况和保障性住房最终分配情况始终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让群众有知晓 的渠道和举报的渠道。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事项,要及时调查,公布处理结果。各相关部门要信息共享,联动复核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车辆等财产情况,防止富裕人 员造假虚报申请资料获得保障资格。

保障性住房分配到位后,要定期复核,检查已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是否转租、转让或长期闲置。发现问题,查处要严,使弄虚作假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以儆效尤。

责任编辑:张燕凯 关键字:保障性住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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